明光市明光街道财政所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6-01 10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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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光街道财政所:

    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各项财税政策及财政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;按“乡财县管”规定,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草案与财政决算,并管理、监督执行情况;负责执行涉农政策,及时做好市财政拨付的各项涉农资金打卡发放及服务工作;负责监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管理信息、会计人员培训等会计管理相关工作;负责农村财务管理、集体资产管理、各项收款、收费票据管理、债务清理、统计、审查等相关工作。


    所长:李长金

    副所长:彭兵

    联系电话:8037073

    办公时间:工作日 上午8:00-12:00 下午14:30-17:30

    办公地址:明光市龙山路80号 明光街道209室

    邮编:239400

    邮箱:mgjd8022263@163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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